《组织人事报》关注渠县 |“压实责任”不能“转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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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报》第3417期
(2026年7月2日)
第十版中报道渠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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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责任”不能“转嫁责任”
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是健全基层治理体系、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的重要抓手。毋庸置疑,科学的压力传导,能够栓紧责任链条、倒逼下级单位更好履职尽责。然而现实中,一些部门曲解责任落实本意,以层层加码、泛化问责等方式把自身的担子一股脑儿推给下级,看似层层压实责任,实则是典型的责任转嫁,基层干部对此苦不堪言。
基层工作量大面广,合理地分解任务、细化分工,是提升治理效能的必要途径。但在实际执行中,责任传导逐渐变形走样。有的习惯于当“传声筒”,对上级会议文件照搬照抄,内容不加消化,全然不顾基层实际情况。有的甘当“二传手”,简单把工作任务层层拆分,责任逐一下移,一番“击鼓传花”后便置身事外。更有甚者化身为“督查专员”,动辄层层签订责任状、频繁开展督查考核,一旦工作推进不力,问责板子尽数打在基层身上。这种只压担子、不解难题的做法,本质是懒政怠政、为官不为。
切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为上级不能好事、栽花的事揽着做,难事、得罪人的事推给基层做。一级有一级的岗位职责,一层有一层的工作使命,该自己干的事情,决不能凭职权压给下级。纠治转嫁责任顽疾,必须靶向施策、标本兼治。要厘清权责边界,严格对照履职事项清单开展工作,坚决杜绝“上级责任下级担,基层有苦难申辩”现象发生。要坚持以上率下,上级部门既要传导压力,更要下沉指导,做到“压担子”与“指路子”相结合、“提要求”与“强保障”相统一。
压实责任是手段,推动落实才是根本。治理责任转嫁乱象,关键是让责任回归本位,让担当贯穿始终。只有破除重交办轻落实、重问责轻帮扶的认知偏差,树立权责对等、上下同心的鲜明导向,才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作者:唐文卓 县委组织部党员教育和信息网络宣传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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