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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生育 处罚务必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0-06-03 07:49:4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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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今年以来,岩峰镇党委、政府始终抓住法制推动这根主线,紧紧依靠县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坚决把追究违法违规生育的法律责任,特别是历年来拒不接受处罚且影响极坏的“钉子户”、“蛮緾户”作为宣传工作的突破口,做到了处理一个,影响一批,震慑一片,带动一村。

    清贤村9组的夏勇、白芳和月宫村4组的雷刚、李红英两夫妇就是其中的范例。夏勇夫妇2002年11月在广东务工期间违法违规生育第二胎后,一直不承认自己违法生育的事实,谎称是帮他人带养,并通过不正当途径办理了非法抱养手续,拒绝接受处罚,影响极坏,堪称“钉子户”。雷刚夫妇户籍均在我镇月宫村,2009年3月该夫妇违法生育第二孩后,计生办及时调查取证,并下达了应征标准为30000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决定书》,理应自觉接受户籍地处理。但该夫妇置法律程序于不顾,为了逃避高标准处罚,便通过私人关系在异地接受了非合法程序的低标准处理。仅交纳5000元后,便以种种理由为借口,不接受户籍地处理,堪称“叨难户”。干部多次上门,工作遇白眼,宣传遭冷遇,真正成为了制约岩峰镇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的瓶颈。

    5月27日,渠县人民法院执行庭罗实庭长带领6名司法警察,在县计生委执法大队的协助下,通过岩峰法庭的强力配合,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全力参与,采取政策攻心耐心细致,法制助推强制执行等方式,进行了长达4个小时的工作。两户违法生育对象在强大的政策攻势下,最终招架不住,交足了首次征收金额11000元,对下欠部分订出了计划,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同时,法院还对凤阳村孙泽东等2户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对象进行了立案审查。

    通过此次计生执法行动,进一步维护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充分体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教育了本人,震慑了群众,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开展。(李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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