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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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上午,渠县板桥乡召开乡、村(社区)、组及乡属单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推进会,在会上乡党委书记王琳领学和讨论了《渠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渠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两法”)和相关文件,并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应着力加强的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对当前工作进行部署安排,要求全乡党员、干部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大工程”、“四大创建”活动,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取得实效。
在这次学习活动中,该乡参会人员踊跃发言,大家一致认为,县委、政府制定的这两个《办法》,符合渠县实际,措施具体,权责分明,是行之有效的两个好《办法》,我们一定要积极拥护,按照制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以确保县委政府制定的目标圆满实现。会议还就贯彻落实这次讨论学习活动,该乡乡长王辉要求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工作中,单位和个人都必须站在新起点上制定新目标明确新任务。板桥贯彻“两法”新举措是:
一是加强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两办法”及相关部门管理细则。结合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开展,严格按照“两办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言行,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落实好为民、便民政策。
二是加强学习。充分认识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性的工程,要积极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大意义和工作举措,建立健全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美化工作和生活环境。
三是加强宣传。广泛深入联系村(社区)、组、农户院坝,积极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大意义,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规范党员、干部言行,争做文明公民,切实从思想上、行动上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确保机关和个人形象不受影响,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取得实效。
四是加大督查。乡党委政府成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查小组,随时对各村(社区)的环境治理工作进行督查。乡党委政府还将于3月12日对各村(社区)、各单位就这次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将评比结果计入年终对各单位、各村(社区)的目标考核,检查情况在全乡予以公示,对落实较差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全乡大会上公开道歉。
五是加强综合整治。坚持乡机关、街道、学校等公共环境卫生每天清扫制度,做到全天保洁、按时检查。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切实搞好分包责任辖区的环境整治工作,加强与分包责任辖区所在的片、段联系,通力配合、齐抓共管。全面落实门前“六包”责任制度,积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大工程”、搞好渠县创建市级卫生城市工作,抓好“除四害”创建活动,严格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蒲渠林 肖兰 冯映)
在这次学习活动中,该乡参会人员踊跃发言,大家一致认为,县委、政府制定的这两个《办法》,符合渠县实际,措施具体,权责分明,是行之有效的两个好《办法》,我们一定要积极拥护,按照制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以确保县委政府制定的目标圆满实现。会议还就贯彻落实这次讨论学习活动,该乡乡长王辉要求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工作中,单位和个人都必须站在新起点上制定新目标明确新任务。板桥贯彻“两法”新举措是:
一是加强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两办法”及相关部门管理细则。结合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开展,严格按照“两办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言行,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落实好为民、便民政策。
二是加强学习。充分认识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性的工程,要积极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大意义和工作举措,建立健全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美化工作和生活环境。
三是加强宣传。广泛深入联系村(社区)、组、农户院坝,积极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大意义,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规范党员、干部言行,争做文明公民,切实从思想上、行动上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确保机关和个人形象不受影响,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取得实效。
四是加大督查。乡党委政府成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查小组,随时对各村(社区)的环境治理工作进行督查。乡党委政府还将于3月12日对各村(社区)、各单位就这次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将评比结果计入年终对各单位、各村(社区)的目标考核,检查情况在全乡予以公示,对落实较差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全乡大会上公开道歉。
五是加强综合整治。坚持乡机关、街道、学校等公共环境卫生每天清扫制度,做到全天保洁、按时检查。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切实搞好分包责任辖区的环境整治工作,加强与分包责任辖区所在的片、段联系,通力配合、齐抓共管。全面落实门前“六包”责任制度,积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大工程”、搞好渠县创建市级卫生城市工作,抓好“除四害”创建活动,严格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蒲渠林 肖兰 冯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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