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国土资源所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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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清溪国土资源所根据《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职监测工作实施细则》和《关于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职队伍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全面落实地灾防治工作责任。
明确责任,签订地质灾害聘用合同。辖区两乡一镇14个地质灾害点专职监测人员与当地政府签定了地质灾害聘用合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管理格局,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制定地灾防治方案。积极制定本辖区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依据辖区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防治措施,落实监测、报警单位和主要责任人,确定避灾方案和紧急疏散路线,建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系统,明确职责,做好准备工作。
加大地灾防治知识培训力度。针对监测人员进行地质灾害防治、避让搬迁相关知识培训,监测人员进一步熟悉了监测点的位置、地灾类型、危险区域范围、威胁对象等。(阳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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