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渡乡农村公路建设做到“四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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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渡乡党委政府在“注重宣传引导,注重群众参与,注重质量监督”的基础上,对农村公路建设进行了权力“四下放”,积极引导农民捐资出劳修路。一是下放领导权。把领导权交给党支部委员会,各村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乡党委政府给各村下派两名乡干部,专门负责,协调沟通。二是下放决策权。把决策权交给村民代表大会,在村党支部提出建议后,各村民小组推出代表,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支部提议进行表决,以求公开、公正,并对项目建设实行公开招标。三是下放实施权。把实施权交给村民委员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在村民代表大会的表决下,村民委员会负责工程实施,村上干部全身心奋斗在第一线。四是下放监督权。由人民群众负责对工程实施监督权,全乡组织各村人员,建立了工程质量监督、日常监督、对监督人员的监督等监督体系,人民群众可随时随地监督工程进展、咨询费用开支等情况。目前,永寺村、山河村公路建设已竣工,其余各村公路也即将完工。(李渡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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