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林乡召开村居民办事不出村工作推进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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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下午,鹤林乡组织乡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各单位负责人、村(社区)四职干部召开会议,贯彻传达全县村(居)民办事不出村工作会议精神,并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工作。会议由乡党委书记王敏主持。

王敏首先传达了全县村(居)民办事不出村工作会议精神。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县委书记王善平在全县村(居)民办事不出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县委关于《渠县城乡居民办事不出村(社区)实施方案》(渠委办发〔2013〕80号)文件精神,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各村(社区)、单位要认真领会会议精神,一是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及时做好宣传,召开各种干群会议,使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二是明确落实一名责任心和业务能力强的村(社区)干部为代办点的代办员;三是按照要求严格规范化运行,并执行村(社区)干部轮流值班制度,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全面实行责任追究制,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四是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工作台账,做到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务求工作取得实效。(周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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