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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暖瓶“伤人” 厂方赔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7-09-20 09:30:4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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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渠县三汇工商所接到一起开水烫伤人的投诉,经调解得到圆满解决。
    今年6月,渠县三汇镇吕某在该镇渡江街个体经营户曾某处购买了一个保暖瓶,第一次使用时,保暖瓶底壳突然脱落,开水烫伤了其妻子,花去医药费572元。吕某曾数次找曾某和批发商解决此事,但他们相互推委。前不久,吕某将此事投诉到三汇工商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了解,经过多方做工作,厂方同意一次性赔偿吕某经济损失572元。   (通讯员 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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