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今日时政>详细内容

农村客运优惠政策已兑现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7-09-18 11:41:42 点击数:
扫一扫下载
渠县网APP

分享

分享到:
最近,渠县临巴镇竹林村二组张友银向四川农村日报“乡村热线”反映,根据省上政策,从5月1日起农民乘车可享受优惠。但目前从渠县至临巴仍是每人每票7元。农村客运的优惠政策到底执行没有?
  经记者向渠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咨询,得到答复:2007年5月1日前,根据渠县物价局渠价格〔2006〕20号文件规定,渠县渠城至临巴镇汽车客运票价为每人每次7.5元。但是,渠县汽车运输公司在2007年5月1日前实际执行的是每人每次7元,并未按县物价局规定的7.5元执行,其原因是不好找补零钱。
  为落实省政府农村客运优惠政策,渠县物价局渠价格〔2007〕25号《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农村客运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经请示县政府同意,从2007年5月1日起,对县到乡(镇)、村的旅客票价在现行票价基础上降低0.014元/人·公里;镇到乡(镇),乡(镇)到行政村,行政村到行政村的农村旅客票价在现行票价基础上降低0.018元/人·公里。其中,渠县至临巴,里程36公里,每人每次收费7元。 记者周金泉
+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