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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严厉禁止教育乱收费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7-08-27 21:43:5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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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天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严防学校乱收费,新学期开学前夕,渠县教育局制发了“七严格三悬挂”的规定,要求各学校实行阳光收费。
   “七严格”包括:一、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学校收费的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二、严格收费管理,学校所收费用必须及时全额上缴县财政,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三、严格加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按物价、教育、财政部门审批收费标准限额执行。四、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对贫困学生减免课本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规定。五、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六、严格禁止任何经销商进入学校推销学习用品、学习资料和其它商品。七、严格禁止学校收费补课、推销或强迫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三悬挂”包括:必须在醒目的地方悬挂收费公示牌、收费举报箱和“教育行风投诉电话”告示牌。
      该规定强调,各学校若有违反收费政策的,一经查实,是示范校的摘牌,校长就地免职;教师乱收费予以解聘,并追究校长责任;民办学校乱收费,取缔办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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