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追授范洪明为“优秀村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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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6月28日召开的渠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6周年暨表彰大会上获悉,中共渠县县委决定追授范洪明同志为“优秀村党支部书记”。
范洪明,男,1953年12月生,原渠县李渡乡山河村党支部书记,1979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年7月全票当选山河村党支部书记。2007年3月8日,在向群众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途中,因劳累过度突发心肌梗塞,病逝在工作岗位上。
鉴于范洪明同志生前的一贯表现和先进事迹,县委决定,追授范洪明同志为“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并号召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向范洪明学习:学习他一心一意干事业的崇高责感和使命感;学习他用真心为群众、用真情带动群众的高尚情怀;学习他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学习他勤俭节约、甘于奉献、一生清廉的优秀品质。
“我一定要踏实工作,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学习范书记有着崇高精神和优秀品质” 渠县汇东乡白腊村党支部书记王本华的话代表了渠县广大干部的心声。
(廖亚飞 李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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