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筹万元婚款 半年盗窃2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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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晚报消息(通讯员 黄辉 记者 胡波)
交“桃花运”: 天上掉下“张妹妹”
李某是渠县天星镇文昌村村民,年过五旬,至今仍是孤身一人,平时在渠城当民工维持生计。2006年初,李某平时入住的小旅馆来了一位30多岁的外地“妹妹”,自称姓张,在该旅馆做服务员。由于两人平时经常相见,一来二往就熟悉了。更让李某没有想到的是,有人撮合他与张妹耍朋友,李某以为是玩笑话,可张妹居然同意了。两人在一起时,李某经常给张妹买些好看的衣服,请她吃饭,偶尔还给张妹一点零花钱。
谈了一段时间恋爱后,李某提出要与张妹正式成家。张妹提出:“我们成家总得有点钱添置东西吧,等你有了1万元钱时我们就结婚。”李某认为张妹说得有道理,便答应了她的要求。
疯狂作案:
半年行窃20次
“如何兑现对张妹的承诺?”李某想到了行窃。但李某20年前因犯盗窃罪被判过几年刑,深知失去自由的滋味。可怎样才能挣到1万元钱?何时才能与张妹走进婚姻殿堂?想到这些,李某最终还是选择了邀约他人进行盗窃。
日前,渠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6月至12月期间,李某伙同他人在渠县天星镇、李渡乡、渠北乡、土溪镇等地,实施盗窃20次,盗得变压器、电动机、电缆线、柴油机等物品,在废品收购门市销赃,共获得赃款2.7万余元,李某个人获赃款1万余元。经鉴定,所盗物品价值达12万余元。
失望结局:
被判徒刑13年
当李某一次次将几十元甚至上千元赃款交到张妹手中时,总会得到张妹的赞许。每到这时,李某也认为距离结婚的日子越来越近了。
可令李某没料到的是,当他先后将万余元现金交给张妹后,张妹却不辞而别。李某只知道张妹是外地人,具体是哪个地方的人,叫什么名字等情况他都不清楚。此时,他才明白,张妹承诺与自己结婚不过是一场骗局。
李某的噩梦并没有因张妹的失踪而完结。就在他们四处作案的同时,警方早就将其锁定。1月26日,李某被渠县警方抓获,同案人和运输、收购赃物的人也陆续落网。
经渠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渠县人民法院公开进行了审理。近日,该院依法作出判决:李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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