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工商局建立“三机制”贯彻中纪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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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下午,渠县工商局召开机关干部职工会议,专题学习和传达《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精神。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惠领学了《规定》内容,党组书记、局长张小林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规定》上来,按质按量完成自查工作。
一是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建立长效的教育机制。做到人手一册《规定》,人人撰写心得体会,明确精神实质,知晓具体内容,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把贯彻实施《规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二是规范党员干部行政行为,建立严谨的约束机制。认真梳理工商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许可、收费等环节易出现问题的地方,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进一步巩固干部作风整顿成果,树立机关良好作风,努力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
三是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高效的组织机制。与惩防机制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同时,认真、稳妥地做好对照《规定》检查和清理纠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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