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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一幸福家庭被传销“拆散”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7-06-11 00:51:5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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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销使很多人迷失,意志坚定的人能免受其害,意志薄弱者往往被其套得狼狈不堪。渠县三汇镇一幸福家庭就因参加传销而被拆散了。

         郑某与王某(女)于1989年6月经人介绍相识、恋爱,1990年4月在渠县丰乐乡人民政府登记结婚。婚后夫妻关系较好。1992年生长子,1994 年生次子。1996年王某外出务工,2000年下半年,王某被骗去搞传销,并向亲友借钱。郑某及父亲多次规劝无果,2001年7月,王某起诉要求离婚,经亲友劝解而撤回起诉。同年10月1日,因王某想再次外出务工,双方发生抓扯,王某再次起诉离婚。渠县人民法院判决不予离婚后,王某外出,一直不与家里联系。近日,郑某起诉,要求与王某解除婚姻关系。

       渠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婚姻关系本来较好,婚后生有两个孩子。后因王某迷恋传销,不听亲友规劝,2002年外出一直未归,不尽作母亲的责任,不尽作妻子的义务,其夫妻关系已完全破裂。原告的离婚理由成立,应予支持,因此,该院作出一审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婚生孩子由原告抚育,被告每月给付生活费80元,至子女18岁时止。(张洪 蒲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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