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有外遇我能起诉第三者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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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老师:
我是一个外地来达打工的很无助的男人,我本来有一个漂亮的老婆和幸福的家庭,宝贝儿子也十分可爱.但是,近来我遇到了一件让人伤心的事情,也是做为男人最不愿发生的、难以启齿的事.那就是我深爱的老婆有了外遇,她经不起一个有钱男人的甜言蜜语和金钱的诱惑,给我带上了男人谁都不愿要的"绿帽子".我曾苦苦哀求那男人放弃我老婆,不要破坏我的家庭,也去找过那男人的老婆,可他就是不放手.而我老婆也执迷不悟,贪恋他的钱财,舍不得他的柔情蜜意.这种事,我不好张扬,无法面对,想到过轻生,但我实在舍不得我老婆和儿子.因此,我只好沉浸在痛苦中过日子.近来,听人说象我这种情况可以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到法院打官司告那个男人,要他赔偿我的精神损失.我不知道是不是有那样的规定,也不好意思去向律师咨询.为此,特来信向你们求助,望给予解答为谢.
一个痛苦的男人:小东
小东朋友:
首先,我对你的遭遇表示同情.婚姻这杯酒,个中滋味各有不同,感情的事十分微妙,我建议你首先要振作精神,面对现实,走出感情低谷,重新审视你的婚姻和爱情,尽可能的与你老婆多沟通,多回忆你们幸福的过去,大胆的展望你们的将来,如果你能原谅你的老婆,还深爱着她,只有她才能抚平你心灵深处的创伤.如果你们的感情到了尽头,你也要正确面对,该放弃就放弃,说不定烟消云散又是一片艳阳天等着你.
其次,关于你想知道能不能告那个第三者的问题,我就相关法律规定为你进行解答.本来,状告第三者的呼声一直是很高的,但考虑到方方面面的原因,立法上没有支持.因此,根据现行规定你是不能起诉第三者的.<<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确定了在四种情况下婚姻关系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由于配偶权问题在立法中没有规定,受害配偶对实施侵犯配偶权行为的第三者请求赔偿就没有法律基础和依据,故最高人民法院的<<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所以,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提起的损害赔偿请求不能向配偶以外的其他人提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你要提出婚姻损害赔偿也只能向你的老婆提出,而不能向那个男人提出赔偿要求.(张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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