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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妻偷走家中13万?假案!渠县男子因诬告陷害罪被判一年

作者: 来源:达州晚报 发布时间:2007-05-09 09:16:2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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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州晚报消息(通讯员 黄辉 小涛 记者 胡波)  未婚妻盗走了家中13万现金?民警到贵州将其抓获后才发现,渠县的雷某是为了报复未婚妻而编造的谎言,欲借用公安机关的力量把未婚妻弄回来教训一下,没想到自己却捞回一年徒刑。

  报案:未婚妻卷巨款出走
    今年2月1日,渠县土溪镇村民雷某向渠县公安局报案称:未婚妻夏某把其放在家中的13万余元现金悄悄拿跑了。
    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过程中,雷某称,他今年41岁,妻子多年前离家出走。2006年7月,他在福州打工时结识了贵州省30岁、已离异的夏某,他们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不久,夏某带着两岁女儿随其来到渠县,与他同居并一起生活。今年1月29日晚,夏某趁家中无人之机,将准备为他儿子买车的136200元现金盗走,夏某带着女儿可能回贵州遵义老家了。
    雷某还讲述了13万余元的来源:在其姐姐和妹妹处共借款10万元,其余是自己多年来的积蓄,雷某的母亲也出面作证。2月5日,公安机关以夏某涉嫌重大盗窃犯罪立案侦查。渠县警方得知夏某在遵义某地出现过,于是立即与当地警方取得联系。2月6日,夏某被当地派出所民警抓获,并对其刑事拘留。
  女方:是男方陷害
    2月7日,夏某在看守所接受了渠县警方第一次讯问,夏某却称:“我没有偷他家的钱。”
    据夏某讲,她与雷某一起生活期间,开始相处得还可以,并有与雷某结婚的打算。但久而久之,两人经常发生口角,夏某为此不愿意与雷某继续生活下去。今年1月29日,夏某带着女儿回了贵州老家。夏某还称:自己没有带走雷某家的钱,相反,还有钱在雷某那里。
    办案人员进一步落实:雷某的姐姐、妹妹均称没有借过钱给雷某。
    雷某的邻居也证实:夏某来到雷家后,两人关系不好,夏某好几次都想离开雷某。邻居称,雷某家不可能有那么多钱。
  真相:借警力报复
    得知夏某被关押后,雷某知道事情闹大了自己也脱不了干系。2月8日,雷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讲清了事情真相:因为夏某女儿抚养问题,两人渐渐产生矛盾,夏某离开雷家后,雷某对此心生怨恨,想到了一个馊主意,借用公安机关把夏某弄回来教训一下。于是,雷某编造了巨款被夏某盗走的谎言。
    2月1日雷某报案后,他又前往贵州遵义夏某的老家找到了夏某。在要求夏某与其一道回渠县遭到拒绝后,雷某向渠县公安局报告发现夏某的行踪,同时,以夏某偷了其家钱为由将夏某扭送到了当地派出所。
  教训:有期徒刑一年
    2月8日,雷某因涉嫌诬告陷害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日被刑事拘留。
    近日,渠县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认定:雷某犯诬告陷害罪罪名成立;雷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依法判处雷某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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