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公开选拔小学副校长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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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拓宽小学行政领导选拔任用渠道,根据渠县教育局《推行小学副校长竞聘上岗公推公选的实施意见》精神,决定在全县公开选拔部分小学(含九年制学校,下同)副校长。
一、竞聘选拔职数
本次竞聘全县小学副校长空缺职数20名(临巴二小1名、龙潭学校1名、青神学校1名、东安学校1名、三汇镇五小2名、汇东一校1名、汇东二校1名、文崇二校1名、安北学校1名、水口一校1名、蔡和学校1名、巨光学校1名、射洪学校2名、望江学校1名、拱市学校1名、宋家学校1名、屏西学校2名)。
二、竞聘报考对象
全县中小学中层干部。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教育方针、政策,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关心爱护学生,忠于本职工作,能快速接受教育新理念,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很强的组织能力,团结同志,联系群众,严于律己,顾全大局,言行堪为师生表率,职业道德高尚。
2、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教育的大学专科以上文化和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有扎实的专业功底,五年以上教龄,小学一级或中学二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应接受按规定参加的校级后备干部岗位培训,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
3、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至少能胜任一门以上学科的教学。
4、必须是在中层管理干部岗位上任职二年以上,中层干部副职任职3年以上(以教育局政工股保存的名册为依据)。
5、任职年龄:原已任副校长竞聘,继任年龄男不超过50周岁,女不超过48周岁;中层干部参与竞聘,在竞聘当月男不超过45周岁,女不超过43周岁。
四、竞聘程序
1、公开报名: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持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中层干部任职依据(原件及复印件)到教育局政工股报名。
报名时间:2007年4月26至4月30日
2、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五天内即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3、竞聘方法
①考试。如报名人数超过实聘人数3倍以上,则需要参加县上统一进行的《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学校管理知识的考试进行初步筛选,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测评和答辩面试人员。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应聘职数3倍以上,则不需进行笔试筛选。理论笔试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②民主测评。组织召开职工大会(参加会议人员应达到实有人数的85%)。进行民主测评,称职票和优秀票之和达不到70%及以上或不称职票超过20%及以上者,取消面试答辩资格。
③专业面试,现场抽题。面试内容:教育政策法规和教育教学管理的相关内容。每人在准备的题目中任意抽两题(每道题50分,满分100分)进行口头回答,评委当场评分,去掉3个最高分和3个最低分,按平均分计算总分(竞聘人员在面试答辩期间实行封闭管理,统一食宿,费用自理)。
④确定人选。将面试答辩总分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3天之后,除有违纪等反映需要组织调查外,按分数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数的2倍进行考察(面试成绩一年内有效)。
⑤考察。教育局党委组织相关人员对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及综合素质的情况进行考察,然后确定拟聘人选。
⑥聘任。领导小组审查,教育局党委研究发文聘任。
渠县教育局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一、竞聘选拔职数
本次竞聘全县小学副校长空缺职数20名(临巴二小1名、龙潭学校1名、青神学校1名、东安学校1名、三汇镇五小2名、汇东一校1名、汇东二校1名、文崇二校1名、安北学校1名、水口一校1名、蔡和学校1名、巨光学校1名、射洪学校2名、望江学校1名、拱市学校1名、宋家学校1名、屏西学校2名)。
二、竞聘报考对象
全县中小学中层干部。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教育方针、政策,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关心爱护学生,忠于本职工作,能快速接受教育新理念,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很强的组织能力,团结同志,联系群众,严于律己,顾全大局,言行堪为师生表率,职业道德高尚。
2、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教育的大学专科以上文化和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有扎实的专业功底,五年以上教龄,小学一级或中学二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应接受按规定参加的校级后备干部岗位培训,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
3、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至少能胜任一门以上学科的教学。
4、必须是在中层管理干部岗位上任职二年以上,中层干部副职任职3年以上(以教育局政工股保存的名册为依据)。
5、任职年龄:原已任副校长竞聘,继任年龄男不超过50周岁,女不超过48周岁;中层干部参与竞聘,在竞聘当月男不超过45周岁,女不超过43周岁。
四、竞聘程序
1、公开报名: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持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中层干部任职依据(原件及复印件)到教育局政工股报名。
报名时间:2007年4月26至4月30日
2、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五天内即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3、竞聘方法
①考试。如报名人数超过实聘人数3倍以上,则需要参加县上统一进行的《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学校管理知识的考试进行初步筛选,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测评和答辩面试人员。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应聘职数3倍以上,则不需进行笔试筛选。理论笔试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②民主测评。组织召开职工大会(参加会议人员应达到实有人数的85%)。进行民主测评,称职票和优秀票之和达不到70%及以上或不称职票超过20%及以上者,取消面试答辩资格。
③专业面试,现场抽题。面试内容:教育政策法规和教育教学管理的相关内容。每人在准备的题目中任意抽两题(每道题50分,满分100分)进行口头回答,评委当场评分,去掉3个最高分和3个最低分,按平均分计算总分(竞聘人员在面试答辩期间实行封闭管理,统一食宿,费用自理)。
④确定人选。将面试答辩总分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3天之后,除有违纪等反映需要组织调查外,按分数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数的2倍进行考察(面试成绩一年内有效)。
⑤考察。教育局党委组织相关人员对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及综合素质的情况进行考察,然后确定拟聘人选。
⑥聘任。领导小组审查,教育局党委研究发文聘任。
渠县教育局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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