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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坚决取缔“十五小”企业

作者: 来源:达州日报 发布时间:2007-04-28 02:49:43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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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州日报消息 (通讯员 曾 华)  4月19日,渠县环保局执法人员果断行动,对位于该乡金鱼村的一家生产小土焦的违法小企业进行了依法取缔。这家小土焦企业属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落后、严重污染环境的“十五小”企业。
    该局对违法生产设施进行了强制拆除,并责令这家小土焦企业对剩余的设备限期全部自行拆除、清理干净并复耕。据悉,近期渠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将按照辖区分配范围,对各中队辖区内的“十五小”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发现一个取缔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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