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今日时政>详细内容

渠县实行领导干部公开承诺制度

作者: 来源:达州日报 发布时间:2007-04-23 08:17:24 点击数:
扫一扫下载
渠县网APP

分享

分享到:
    达州日报消息(通讯员 楚昌泓 楚道荣 记者 吴涛) 在干部队伍作风整顿建设活动中,渠县县委提出了“实干从我做起,廉洁向我学习,风气从我树立”的要求,对全县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实行公开承诺制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促进了干部作风的根本好转。最近,四川省委巡视组在渠县检查工作时,对渠县的这一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今年2月以来,渠县县委、县政府按照省、市委的安排部署,认真对照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的领导干部存在的“八个方面”的突出问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及家属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以及部分职权部门办事拖踏“中梗阻”、吃拿卡要捞好处、不给好处不办事等现象,对全县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政府组成部门(含二级局)和直属事业单位、政法系统、垂直部门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求在本单位职工大会上公开承诺,或在电台、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承诺,书面承诺还要张贴在本单位人群集聚和显眼的位置上,广泛接受监督。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为:实干从我做起,廉洁向我学习,风气从我树立;本人及家属、子女没有违规经商办企业(若有,立即退出后再承诺);坚决遏制“中梗阻”,不搞吃拿卡要;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并规定领导干部在公开承诺前,其书面承诺的内容必须送县作风整顿办审查。在公开承诺时,还要留下全套音像资料,报送县干部作风整顿办公室存档,以便监督、考察、实施。违者一经查实,立即撤职,等候组织处理,并收缴非法所得。
    为了巩固干部作风整顿的成果,防止腐败现象抬头,该县对人、财、物管理,证、牌、照核发,资金、项目审批及行政执法监督等重点热点岗位上,任正职满5年或同一股室任正副职相加满10年的中层干部,必须实行轮岗交流。轮岗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要求办理好公务交接,按时到新岗位报到,必要时要进行离任审计。 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轮岗决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并按轮岗决定办理有关手续,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理。
    通过上述活动的深入开展,全县不少领导干部已从“官店”、“官商”和参与经办的企业中退了出来。目前,全县上下干部作风正、单位面貌新、群众心气顺,形成了“风清气正事业兴”的新局面。
+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