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表彰!达州4集体7个人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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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合印发表彰决定,
对全省河湖长制工作100个先进集体和
20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其中,
渠县1名个人上榜。
受表彰的集体涉及发改、经信、教育、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审计、林草等部门单位,各级河长办,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参与河湖管理保护的公益组织。
受表彰的个人包括县、乡、村三级河湖长,从事河湖长制、河湖管理保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参与河湖管理保护的社会人士。

四川省河湖长制工作
先进个人表彰对象名单
(达 州)
王 剑 达州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袁书毅 达州市水务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何建科 达州市大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助理工程师
肖雲天 达州市达川区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祥波 万源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秋霖 渠县河湖生态保护技术服务中心技术员
刘 娅(女) 大竹县河长制工作管理中心助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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