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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表彰!达州4集体7个人上榜!

作者: 来源:四川发布 发布时间:2023-12-22 08:34:1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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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合印发表彰决定,

对全省河湖长制工作100个先进集体和

20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其中,

渠县1名个人上榜。

  受表彰的集体涉及发改、经信、教育、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审计、林草等部门单位,各级河长办,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参与河湖管理保护的公益组织。


  受表彰的个人包括县、乡、村三级河湖长,从事河湖长制、河湖管理保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参与河湖管理保护的社会人士。

四川省河湖长制工作

先进个人表彰对象名单


(达 州)


王 剑 达州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袁书毅 达州市水务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何建科 达州市大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助理工程师  

肖雲天 达州市达川区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祥波 万源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秋霖 渠县河湖生态保护技术服务中心技术员

刘 娅(女) 大竹县河长制工作管理中心助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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