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文明养犬,@渠县人,这份须知请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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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是人类的朋友
社会问题也日益突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编第九章对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处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结合常见案件类型归纳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对于一般性饲养动物侵权,考虑到饲养人对饲养动物具有高度的排他性支配,且在侵权事实发生过程中,被侵权人通常处于被动承受地位,归责原则为无过错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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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
开展犬只登记管理工作。需饲养犬只的单位或个人,应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登记,并带犬到区农业部门许可的犬只狂犬病疫苗注射点进行登记免疫,领取区农业部门统一制作的免疫证明。需在限养区内饲养犬只的单位或个人,应持犬只免疫证明和彩色照片、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准养证书,公安派出所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并发放《准养证书》和犬只标识牌。犬主变更的,新犬主须持免疫、准养证明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登记,缴销旧证,办理新证。犬只死亡的,犬主须到原登记办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缴销原证。


在日常生活中
猫狗伤人的事件也时有发生
那么被猫狗咬伤后
应该怎么处理呢?
狂犬病、破伤风发病后
会出现什么症状?
提醒被猫狗咬伤、挠伤这几点要注意
https://mp.weixin.qq.com/s/vLvop6kr68QxuKwBsvFGYg
温馨提示:
本次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接种单位信息截至2023年10月13日,后续如有变更可咨询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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