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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11月29日17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作者:渠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1-11-29 19:05:05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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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11月29日17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县级各相关部门: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联合会商研判,11月29日起冷空气进入我县,部分地区零星小雨,污染物扩散气象条件转好,环境空气质量呈改善趋势。按照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渠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的通知》(渠府办〔2018〕124号)文件要求,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同意:11月29日17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终止III级应急响应。

  (特别提醒:本轮冷空气较弱,持续时间约2-3天,对空气质量改善的促进作用有限,预计12月3日起将进入下一轮污染累积过程。对需连续作业的工序建议暂不恢复生产,避免因频繁启停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渠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达州市渠县生态环境局(代章)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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