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县级储备稻谷竞价销售交易公告(第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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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县级储备稻谷竞价销售交易
公告(第三号)
根据渠县人民政府渠府函[2010]150号文件《关于销售县级储备粮的通知》,为稳定市场,平抑物价,决定于2010年11月11日在渠县人民政府602会议室举行县级储备稻谷竞价销售交易会,县政府现场设置保留底价,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标的物分别为:
(表一)
|
标的号 |
存储库点 |
数量(吨) |
成本价 (元/斤) |
标底价 (元/斤) |
|
1号 |
清溪建国粮所22号仓 |
114 |
0.83 |
0.87 |
|
清溪建国粮所20号仓 |
498 |
0.83 | ||
|
清溪建国粮所21号仓 |
388 |
0.83 | ||
|
小计 |
1000 |
|
| |
|
2号 |
琅琊奉家粮所8号仓 |
323 |
0.83 |
0.87 |
|
琅琊奉家粮所2号仓 |
677 |
0.83 | ||
|
小计 |
1000 |
|
| |
|
3号 |
渠江省库13号仓 |
800 |
0.98 |
0.91 |
|
小计 |
800 |
|
| |
|
总计 |
2800 |
|
| |
(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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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号 |
存储库点 |
数量(吨) |
成本价 (元/斤) |
标底价 (元/斤) |
|
一号 |
见表一(共6个仓间) |
2800 |
0.873 |
0.88 |
以上标的物整体购买者优先。
二、参加竞价销售交易会的资格
凡具有《粮食收购许可证》或《粮食加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企业、个人均可参加本次竞价销售交易会。承储库不允许购买本库粮食(整体购买除外)。
三、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粮食收购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经办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交易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买卖双方参加交易会时,务必携带单位公章(或合同章)。
6.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1月10日上午12:00时。
四、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保证金
买方须预交保证金55元/吨(交易保证金5元/吨、履约保证金50元/吨)。
买方必须在交易日前将资金存入批发市场指定的银行帐户,以取得参加本次竞价销售交易资格。
五、竞价销售交易方式
由渠县粮油批发市场主持公开竞价,县上分管领导、渠县粮食局、监察局、财政局、工商局、审计局、物价局、农发行及新闻媒体现场监督。
六、交易地点、时间
渠县人民政府602会议室,2010年11月11日上午10时。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渠县粮食局会议室
联系人:黄林海 (13320835999)
刘 斌 (13398338938)
咨询电话0818-7213931
举报电话:13408187111
有意竞买者,请按以上联系方式,索取交易细则并到存储库点察看标的物并办理相关手续。
渠县粮油批发市场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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