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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民政局关于公开征集区划地名专家库成员的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30 10:58:4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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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民政局

关于公开征集区划地名专家库成员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区划地名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区划地名管理民主决策机制,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升区划地名公共服务能力,县民政局拟建立渠县区划地名专家库,现面向全社会征集区划地名相关领域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从事行政管理、城乡规划、区域经济、生态环保、人文地理、语言文字、地名管理、文史、考古等相关领域工作和研究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主流媒体、行业组织、高校的专家学者和全县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法治,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践行家庭美德

(二)在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城乡规划、机构编制、数据统计、人文历史、环境保护、地理民俗、社会事业发展等相关领域有一定造诣

(三)具有良好的文化修养,比较了解渠县的历史演变、风俗文化、地理特征、城市建设和地名文化等状况

(四)热心地名工作,参与地名论证、地名文化保护挖掘等工作积极性高,熟悉与地名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公正诚信,廉洁自律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在时间和精力上可以保证完成相关工作。

 三、主要职责

    经征集、遴选入库的专家,接受渠县民政局的邀请,可参与以下活动:

一)参与全县区划地名政策法规及地名规划等文件的起草、论证、评审等工作;

    (二)对行政区划调整和地名命名更名事项进行论证评估;

    (三)经授权对行政区划调整风险进行评估;

    (四)对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五)参与渠县县域内地名研究、地名文化挖掘与保护、地名文化宣传推广等活动;

    (六)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有关行政区划和地名命名管理的政策法规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七)其他有关区划地名工作应当组织论证研究的,提出咨询建议与论证意见。

未经渠县民政局邀请或委托,不得以渠县区划地名专家库专家名义开展与区划地名业务相关的课题研究、参加相关活动,或公开发表与区划地名业务相关的研究成果。

四、申报方式

专家库积极吸纳区划地名相关领域专家,采取个人自愿申报、组织推荐两种方式增加库内专家储备区划地名专家库采取动态管理。

    申请入选专家库专家请于202425提交相关报名纸质版材料(含《渠县区划地名专家申请推荐表》、个人身份证明和职称、学术、专业成就等证明资料等)至渠县地名和社区服务中心县民政局3电子版材料(扫描件)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117678286@qq.com  

    五、其他有关说明

(一)本次征集面向全社会,不限性别、职业、学历等条件,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区划地名专家库不收取会员费,不与专家形成劳动关系。专家在被邀请时的劳务报酬,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报名结束后,由民政局研究确定入库专家,并通过民政局门户网站公示专家库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榘人,电话:18981454758

 

附件:渠县区划地名专家库专家申请推荐表

 

 

 

        渠县民政局

   2024129

 

 

 

 

 

 

 

 

 

 

 

 

 

 

 

 

附件

 

渠县区划地名专家库专家申请推荐表

单位(盖章)

 


   


出生年月


照片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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