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夜兼程千里 彻夜蹲守一击——渠县人民法院联合德兴法院成功拘传“拒执”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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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面对被执行人恶意规避执行、案件陷入僵局的困境,渠县人民法院果断出击,与江西省德兴市人民法院跨省联动,跨越1400公里精准发力,经整夜蹲守,成功拘传隐匿于江西的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为两起关联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顺利推进扫清关键障碍,以司法联动的强大合力,彰显法律权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情聚焦:两案并行遇阻,拒执行为致执行停滞
此次执行案件涉及两起租赁合同纠纷,申请执行人均指向四川华彪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华彪公司”)。
第一起案件中,申请执行人渠县金城合金铸业有限公司与华彪公司因租赁合同产生纠纷,经法院判决,华彪公司需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房屋租金1,121,021元。第二起案件中,四川渠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申请执行人,请求法院判令华彪公司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腾退其租赁的位于渠县金城合金铸业有限公司内的厂房、库房、办公楼及宿舍,涉案场地总面积达9000平方米。
两案判决生效后,华彪公司均未履行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向渠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经全面财产调查后发现华彪公司已于2025年3月停产,除留存公司生产的成品及半成品小黄车约1500辆、生产线设备等资产被依法查封外无可供执行常规财产。此外,公司法定代表人好拒不配合执行,刻意隐瞒被查封财产的采购合同、票据等关键资料,导致财产无法评估、处置,两案执行陷入停滞。
跨省联动:精准布控觅踪迹,两地干警共攻坚
“执行难”面前,司法从不缺位。为打破僵局,渠县人民法院将工作重心转向查找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行踪上。经与公安机关协同临控,锁定其位于江西省德兴市华彪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渠县人民法院随即启动跨省协作机制,与德兴法院取得联系。德兴法院迅速响应,抽调干警组成联合执行小组,共同制定拘传方案。
执行指令下达后,渠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即刻启程驱车1400公里奔赴德兴。抵达后,未作休整便与当地干警汇合,在目标厂区外围冒寒彻夜蹲守。经过持续布控与研判,次日早上9时40分许,成功在厂区内找到该法定代表人,并依法将其拘传。
释法明理:彰显司法威严,推动案件破局
法定代表人被押解回渠县人民法院后,在询问室中,执行干警向其严肃释明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可能面临罚款、拘留乃至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后果。在司法威慑与耐心释法下,其态度转变,开始配合工作,同意提供相关财产票据以推进评估。两起案件的执行僵局由此打破,进入财产处置与腾退的实质阶段。
司法担当:常态化攻坚“执行难”,护航法治营商环境
此次跨省联合执行,是渠县人民法院深化执行联动、攻坚“执行难”的缩影。近年来,该院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通过科技赋能与跨区域协作,不断提升执行效能。
下一步,渠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不断完善跨区域执行联动机制,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更务实的作风,常态化开展执行攻坚行动,既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此,法院郑重提醒: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每个公民和法人的法定义务。任何企图通过隐匿行踪、隐瞒财产、拒不配合等方式规避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切勿心存侥幸,唯有主动履行义务,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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