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编发〔2012〕61号
中共渠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设立渠县财政监督检查局的批复
渠县财政局党组:
《关于成立渠县财政监督检查局的请示》(渠财党组〔2011〕10号)收悉,经中共渠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报中共达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达市编发〔2012〕22号),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 机构设置
设立渠县财政监督检查局,为县财政局直属核定收支,定额补助事业单位,内设检查一室、检查二室、检查三室。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定地方性财政监督检查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检查反映财政收支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处置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建议;
(三)依法检查违反财经法纪和打击报复的案件;
(四)监督检查县财政局局属各单位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情况;
(五)监督检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程序的合法性和内容的真实完整性;
(六)监督检查财政局属各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
三、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渠县财政监督检查局核定事业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副科级),副局长1名;中层干部职数3名。
四、 其他事项
(一)渠县财政监督检查局所需人员从全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调配。
(二)渠县财政监督检查局自批准设立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县委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依法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并按期接受年度检验。
此复
中共渠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