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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渠县保障性住房办公室的批复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2日 点击数:

渠编发〔201255

 

 

中共渠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设立渠县保障性住房办公室的批复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委:

《关于成立渠县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并核定人员编制的报告》(渠住建党〔201228号)收悉,经中共渠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12年第2次会议研究,同意设立渠县保障性住房办公室,为渠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属核定收支,定额补助事业单位,办公地点设在渠县房地产管理局;核定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1名,所需人员从渠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调配。人员调配必须严格报批,并根据全县保障性住房工作进度和工作需要逐步调配。

渠县保障性住房办公室自批准更名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县委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依法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并按期接受年度检验。

此复

 

中共渠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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