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4日《现代快报》报道,3月12日武进农林局副局长蒋惠忠在过武进横山桥“常州大外环收费站时,因不愿交费而与收费员发生口角。事后,该收费员化名”南瓜妹妹“在网上发帖把“局长”暴了光。最终,蒋惠忠当面向发帖的收费员“南瓜妹妹”道歉。又据相关媒体透露,“南瓜妹妹”如今感觉不太爽:“早知道我就不发这个帖子了!太麻烦了!”
读罢这则新闻,笔者对“南瓜妹妹”的暴光行为十分支持,同时对她的体会也深有感触,可以说,笔者就多次当过“南瓜妹妹”,也对“南瓜妹妹”的感触深有体会。从报道中来看,没有“南瓜妹妹”的暴光蒋副局长是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的,就是认识到了,也不一定是真的,哪怕是道歉,以笔者个人的观点也未必就是出自内心的道歉,或许是被逼的吧!要不“南瓜妹妹”会发出“早知道,我就不发这个帖子了!太麻烦了!的感慨呢?其实,要做”南瓜妹妹“也很简单,弄个化名把东西帖出去不就得了。但是,要想当”南瓜妹妹“还真不容易,毕竟你是在暴别人的光,揭人家的短,弄不好你扫了别人的皮。让他们丢了面子事小,自己惹来麻烦事大。对此,笔者有切身体会。
某农户家丢了耕牛,他家向公安派出所报了案,并指出了怀疑对象,派出所先是把被怀疑的对家不问青红皂白的先关起来,再其不承认的情况下,便刑讯逼供,无奈被怀疑对象打死不承认,派出所只好又把人给放了。被怀疑者后来到医院 花了500元治疗费,找到派出所要求赔偿,派出所又找到失主,认为你不怀疑他,我们就不得抓他,也就不得打他。现在人被打伤了,要赔也是你丢牛的失主来赔。于是,失主在牛没找到的情况下,反而赔了500元医药费。后来,派出所继续找牛,又花了2000余元,仍得失主承担,不过最终案破了,偷牛的虽服了刑,但失主的损失却没有拿回来。再后来,偷牛贼刑满释放,失主找到偷牛贼时方知他偷这头牛不但坐了半年牢,还被罚了几千元的款,而且销脏的钱也是被追退了的,可就没到失主手里。在一次送法下乡的活动中,失主找到笔者反映了情况,笔者经调查得知确有其事,便向《四川法制报》反映,同时下向相关部门提交了相关法律建议,最终失主丢牛的损失得到了赔偿,赔那500元医疗费和派出所去找牛所支出的2000余元都返还给了失主。由此,可见媒体监督的作用不可小看,尤其是如今的网络时代,媒体的监督更是妙不可言。
诚然,当今社会人们从媒体监督,网络暴光看到了希望。有不少政府官员的落网的确都是靠的象“南瓜妹妹”这样的监督员暴光所致,特别是网络时代,人人都可以监督别人,人人也都有可能被别人监督。有报道称中国网民总数已超过2亿人,仅以500万人的微小差距句全球第二。没一个网民都有可能成为“南瓜妹妹”,随着时代发展,网民还会不断增加,“南瓜妹妹”也有可能成倍增长。网络的存在,把我们每一个人都摆在了监督的位置上,也把我们每一个人都控制在被监督范围之内,正如有人认为“e时代人人都是被监督者”的观点一样。只要我们注意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没,合理合法的实事求是的反映情况,无论是通过报刊、杂志、还是网络,都是可以起到监督作用的。社会的纷繁复杂,人们素质的差别因人而异,也着实需要监督。
正是因为如此,笔者认为社会的净化,就需要“南瓜妹妹”这样的人。虽笔者反映问题,揭露丑恶都爱用真名真姓,但笔者并不反对用化名。事实上,用化名更能保护自己,不至于一开始就把自己置于危险境地,这样既能起到监督作用,达到暴光的目的,又能不伤害自己。同时,用化名还能提防自己被非法出卖,对避免遭到打击、报复,少给自己惹此麻烦。故,为净化社会,我们呼吁更多的“南瓜妹妹”涌现,让我们一道来努力吧!(张洪)